第一層次是城市總體規劃。強調自然水文條件的保護、自然斑塊的利用、緊湊式的開發等方略、確定城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控制目標,明確城市低影響開發的實施策略、原則和重點實施區域,并將有關要求和內容納入城市水系、排水防澇、綠地系統、道路交通等相關專項或專業規劃。
第二層次是專項規劃。包括城市水系統、綠地系統、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第三層次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分解和細化城市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提出的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及要求,提出各地塊的低影響開發控制指標,并納入地塊規劃設計要點,并作為土地開發建設的規劃設計條件,統籌協調、系統設計和建設各類低影響開發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