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4
日前,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三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資產證券化有關事宜的通知》(財金〔2017〕55號文),亮點之一是符合標準的PPP項目在建設期也可探索進行資產證券化,并提出推動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鼓勵各類市場資金投資PPP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梢灶A見,隨著相關政策的落地,PPP資產證券化將加快擴容,為PPP項目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撐。
對應于PPP投資周期長的特性,資產證券化更有利于平衡項目建設期與運營期的融資張力。PPP項目融資需求集中于建設期,并通過較長的運營期收益來保障還款。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建設期與運營期的期限錯配壓力很大,項目主體的融資能力受到壓制,尤其是長期融資能力相對較弱。此次55號文將資產證券化條件放寬至建設期,將進一步突破PPP融資困難期的瓶頸因素,為項目公司等提供更為靈活的融資工具和更為拓展的融資渠道,從而打通各類市場資金進入PPP領域的金融通道,大大緩解建設期融資困難。同時,推動發展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將信托工具引入到PPP項目,從而解決投資期限長等制約因素,提升PPP項目的長期融資能力,保障項目順利投建、穩健運營。
資產證券化將提供更為靈活多樣的標準化產品,以更好地連接PPP項目主體和多元投資主體,促進項目資源優化配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組建PPP項目主體,各類資金通過信貸、債券、基金等方式進入PPP,助推項目快速投入建設,相當于一階金融創新。這類進入方式的產品標準化程度相對較低,能夠參與投資的市場主體相對有限,因而金融創新的空間也相對不足。
而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依托項目運營期的未來收益權發行標準化金融產品,更好地發揮收益權的支撐作用,相當于二階金融創新。這一方面將大大擴展產品創新空間,進一步拓展各類社會資金的參與通道,為PPP提供更加多元的資金提供來源;另一方面,為PPP項目主體提供多樣化的市場化融資工具,從而篩選發掘更適宜的投資主體,并在項目建設期即可開始著手進行長周期的戰略性資產配置規劃。因此,二階金融創新空間的拓展將進一步提升PPP項目的市場吸引力,有助于政府參與方進一步遴選更具競爭力和金融運籌能力的社會合作伙伴。
此外,財政和發改兩大部門在PPP領域的分工有所差別,政策也存在一定差異性,資產證券化較強的標準化能力也有助于促進彌合兩大部門的政策差異性,促進相關政策標準和規定的融合和協調。
更為重要的是,資產證券化將為PPP項目融資提供更加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地方政府加強地方財政紀律和債務管理。根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要求,每年PPP項目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不超過當年公共預算支出的10%,為地方政府推進PPP項目提供了財政預算的總體性約束底線。而資產證券化將以每項具體PPP項目的未來收益權為核心進行產品設計,能否得到市場投資主體認可,關鍵在于項目的投資規劃、財務規劃和收益權設定是否合理。這樣一來,資產證券化將為PPP提供更有力的市場化檢驗工具,從而促進PPP項目更加優化、合理,同時也會給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施加更加有效的市場約束。
綜合來看,資產證券化將促進PPP領域金融創新的深入與深化,產生多重積極效應:一是增速擴容,增加金融資源蓄積能力;二是拓展渠道,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和市場資金投資PPP領域;三是提供多元豐富的標準化產品,為項目主體和市場主體提供更合宜的可選金融工具;四是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彌合PPP的部門差異,促進政策協調和融合;五是有利于形成地方規范發展PPP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地方政府改進改善融資行為和債務管理。由是觀之,資產證券化是優化PPP的重要金融創新,引導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將深度契入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并促進PPP的健康快速發展。